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自5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从4个方面针对5个品种,集中开展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4个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委托生产是否落实委托双方的法律文件、往来票据,产品质量责任,以及产品标签说明书的标识是否规范,生产过程是否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产品说明书及标签内容是否与批准的一致;是否执行原辅料索证索票、原料供应商审核以及主要原料供应商现场核查等制度;原辅料进货是否检验,每批产品出厂销售前是否按照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进行检验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尤其是铅、砷、铬等重金属是否符合规定。
5个重点检查品种是,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易发生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品种;使用螺旋藻、蜂胶、阿胶、珍珠粉、鱼油等原料生产的品种;胶囊剂、软胶囊剂品种;存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的品种;近3年来监督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的品种。
对集中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召回;对生产非法添加保健食品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依法吊销该产品批准证书;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