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yh0612cc银河制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酒泉yh0612cc银河制药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事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单位:酒泉yh0612cc银河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南园)yh0612cc银河路6号
联系电话:0937-2803651
传真:0937-2688151
电子邮箱:jqddl@163.com
二、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和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甘肃省环保产业协会
联系地址:兰州市雁儿湾路225号
邮 编:730020
联系电话:0931-8682727
电子邮箱:gsaepi@163.com
三、污染物排放指标、方式、标准
环评建议总量指标:烟尘 4.3t/a SO2 29.5t/a NOX 13.6t/a
COD 0.039t/a 氨氮0.0039t/a
当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烟尘 4.23t/a SO2 28.19t/a COD 0.031t/a
排放浓度:烟尘79.99mg/m3 SO2 778.98mg/m3 COD 40mg/L 氨氮4mg/L
排放方式:间歇
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限制;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的一级标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 )表2中相关限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的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Ⅱ类标准。
监督电话:0937-2688151
酒泉yh0612cc银河制药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